先從常見問題找答案
代書、記帳士、會計師常問的問題
選擇與目前情況最接近的問題。內容提供一般處理原則與下一步,不取代個案的現場查核、正式簽證或主管機關認定。
S01客戶要開店或設公司,公司登記辦好了,消防也就沒問題了嗎?
適用對象:設立登記代辦
不一定。公司或商業登記確認的是營業主體,實際營業的建築物能不能做這個用途、消防設備夠不夠,要另外看建築和消防法規。
建議在客戶簽租約前,先確認建築物使用執照上的用途,和預定的營業用途是否相符。
S02要先請客戶準備哪些資料,才能判斷消防條件?
適用對象:設立登記代辦
第一次先準備四樣:建築物使用執照(或影本)、預定營業的樓層和面積、營業用途、現場平面圖或照片。
營業用途例如補習班、餐飲、工廠、倉儲。有的話再補:既有消防安全設備圖說、最近一次檢修申報結果。
S03為什麼不同用途,需要的消防設備差很多?
適用對象:設立登記代辦
消防安全設備是依「場所用途分類」決定的,同一層樓做辦公室、補習班或餐廳,適用的類別不同,要設的設備也不同。
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12 條把場所分成甲、乙、丙、丁、戊類,適用的滅火、警報、避難設備依類別而定。可以先用消防聯網的「場所用途分類對照」工具查大方向。
S04營業用途和使用執照不一樣,會怎樣?
適用對象:設立登記代辦
建築物要改成不同的使用類組,原則上要申請變更使用執照;新用途屬於供公眾使用時,消防設備圖說也要經消防機關審查。
變更使用類組依建築法第 73 條辦理;建築物在一定規模以下的使用變更,可以免辦變更使用執照,標準由各縣市訂定。供公眾使用建築物的消防安全設備圖說審查,依消防法第 10 條。變更使用常常牽涉消防設備增設,時間和費用要預留,建議在租約裡寫清楚由誰負責。
這類問題涉及法規、合規、安全或專業責任時,仍需依個案資料由專業人員確認。
S05補習班立案,消防要準備什麼?
適用對象:設立登記代辦
以臺北市為例,設立時要附可作補習班使用的使用執照、平面圖和消防安全設備平面圖(營業面積未達 200 平方公尺可以免辦變更使用執照);立案時還要附室內裝修合格證明、室內裝修平面簡圖,以及防火避難設施與設備安全檢查的申報結果通知書。
依臺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第 4、5 條(108 年 4 月 30 日修正)。各縣市規定不同,以當地教育局公告為準。
S06開業之後,客戶還有哪些消防義務要提醒?
S07什麼情況要盡快請消防設備師看?
適用對象:設立登記代辦
使用執照用途和營業用途不符、要隔間或裝修、在地下樓層或無窗戶居室、會存放燃料或化學品、面積較大或跨多個樓層時,建議簽約或送件前先請專業人員確認。
存放燃料或化學品達管制量時,另有公共危險物品的規定(消防法第 15 條)。可以透過聯絡我們或 LINE 提供資料,由消防聯網FIRELINK 專人(消防設備師)回覆。
這類問題涉及法規、合規、安全或專業責任時,仍需依個案資料由專業人員確認。
下一步
常見問題還沒有解決?
可以用消防問題小幫手描述自己的情況,比對相關問答與文件;涉及個案、期限、法規、報價或責任時,再寫信或用 LINE 找專人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