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NDEPENDENCE POLICY
利益衝突政策
第三方審計的價值來自可檢驗的獨立性。受理前先確認關係人、既有服務與經濟利益。
一、角色分離
同一場所、同一爭議範圍,不同時承接第三方審計與消防工程施工或監造。若曾提供設計、檢修、維護、施工或其他可能影響獨立性的服務,於受理前揭露並評估迴避。
二、收入來源
不向工程廠商收取介紹佣金、上架費或交易抽成;專業費用由委任人依書面服務範圍支付。
三、案件檢核
受理前記錄場所、關係人、委任事項、既有往來與潛在衝突。無法以揭露、範圍切割或人員隔離妥善處理時,拒絕或終止委任。
四、意見依據
報告區分已確認事實、委任人陳述、推論、法規及技術意見,並揭露資料限制與尚待確認事項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