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見問題|R35

室內設計師或建築師可以簽消防圖嗎?

適用對象:建築師/設計師

不行。系統式消防安全設備(例如撒水、火警自動警報、排煙)的設計和監造要由消防設備師負責,消防設備士也只能做裝置和檢修,不能做設計。室內裝修審查和消防設備審查是兩套程序,拿到室裝許可,不代表消防設計已經完成。

裝修會動到撒水頭、探測器、排煙或避難設備時,要由消防設備師設計消防圖說,依規定送審;施工完成後,再申請消防竣工查驗。建議在平面配置和天花高度定案前就找消防設備師一起看圖,等室裝圖都畫完才補消防,常常要回頭改圖。

依據:消防法第7條(消防安全設備之設計、監造由消防設備師為之;裝置、檢修得由消防設備士為之;滅火器、標示設備等非系統式設備另有規定);消防法第10條(消防安全設備圖說審查)

內容審核:消防聯網FIRELINK 專人(消防設備師)|最後審核 2026-10-10

內容提供一般處理原則,不取代個案的現場查核、正式簽證或主管機關認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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