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見問題|R01

室內裝修需要送消防審查嗎?什麼時候送?

適用對象:建築師/設計師

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或依規定應審查的場所,裝修涉及消防安全設備變動時,要在施工前送消防圖說審查。

裝修如果改到隔間、天花板或用途,常會連帶影響探測器、撒水頭、排煙與避難設備。這些變動要由消防設備師設計並送審,審查通過後才施工,完工後再申請竣工查驗。是否需要送審,依建築物用途、規模與地方主管機關規定判斷。

依據:消防法第10條(消防安全設備圖說審查);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(室內裝修許可);相關函釋:消署預字第1153310395號(免辦變更使用執照之場所仍應依規定設置設備)

內容審核:消防聯網FIRELINK 專人(消防設備師)|最後審核 2026-10-10

內容提供一般處理原則,不取代個案的現場查核、正式簽證或主管機關認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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