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見問題|K37

剛拿到使用執照或室內裝修許可,這次還要檢修申報嗎?

適用對象:場所管理權人

可能不用。經消防機關會勘通過、取得使用執照、變更使用執照或室內裝修許可等證明文件的合法場所,證明文件範圍內的消防設備,如果核發日距離申報期限:甲類場所在 6 個月以內、其他場所在 1 年以內,可以免辦當次檢修申報。

證明文件範圍以外的部分仍要照常辦理,下一次的申報期限也要照常辦理。是否符合,以通知單和轄區消防機關的認定為準。

依據: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辦法第 12 條

內容審核:消防聯網FIRELINK 專人(消防設備師)|最後審核 2026-10-10

內容提供一般處理原則,不取代個案的現場查核、正式簽證或主管機關認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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