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半年至少一次、每次不少於 4 小時,而且要事先通報當地消防機關。
員工 10 人以上要至少編組滅火班、通報班、避難引導班;50 人以上再增編安全防護班和救護班。事先通報和成果提報的時間與方式由各縣市規定,例如新北市是訓練前 10 日提報計畫、每年 6 月底和 12 月底前提報成果;忘記事先提報時,請直接洽轄區消防分隊。
依據:消防法施行細則第 5 條第 1、5 款;新北市政府消防局防火管理常見 Q&A(110 年 10 月 12 日版)
內容審核:消防聯網FIRELINK 專人(消防設備師)|最後審核 2026-10-10
內容提供一般處理原則,不取代個案的現場查核、正式簽證或主管機關認定。
還有疑問?用 LINE 繼續問,AI 先回答,需要時轉由消防聯網FIRELINK 專人(消防設備師)在服務時段回覆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