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見問題|K24

沒辦檢修申報會怎麼罰?

適用對象:場所管理權人

應辦理的場所沒有定期檢修或沒有申報,會處管理權人罰鍰,同時通知限期改善;到期還沒改善,可以按次處罰。

罰鍰是新臺幣 1 萬到 5 萬元,罰的同時就會限期改善。另外,檢修發現的設備缺失如果沒有修好,屬於消防安全設備沒有依規定維護,另依第 37 條處罰:供營業使用的場所 2 萬到 30 萬元並限期改善;非營業使用的場所先限期改善,到期沒改善才罰。實際是否處罰、罰多少,由消防機關依個案認定。

依據:消防法第 9 條第 1 項(檢修申報義務)、第 38 條第 2 項(未檢修申報罰則)、第 37 條第 1、2 項(設備未維護罰則)

內容審核:消防聯網FIRELINK 專人(消防設備師)|最後審核 2026-10-10

內容提供一般處理原則,不取代個案的現場查核、正式簽證或主管機關認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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