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見問題|K17

大樓沒有管委會,誰要負責?

適用對象:場所管理權人

先看通知單上的受文者。共用部分的消防設備由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責,實務上需要推一位代表出面處理。

依據:消防法第 2 條、第 9 條概要

內容審核:消防聯網FIRELINK 專人(消防設備師)|最後審核 2026-10-10

內容提供一般處理原則,不取代個案的現場查核、正式簽證或主管機關認定。

還有疑問?用 LINE 繼續問,AI 先回答,需要時轉由消防聯網FIRELINK 專人(消防設備師)在服務時段回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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