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可查證資訊整理《乾粉滅火設備各種標示規格》(85/07/18 訂定): 手動啟動裝置、放射表示燈、移動式放射方式、音響警報裝置之標示尺寸(A/B值)、顏色(紅底白字/黃底黑字)與字體規範。
本規格係依據「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」第九十八條規定訂定 , 旨在統一乾粉滅火設備之相關標示(手動啟動、放射、移動式、音響警報), 確保火災發生或設備作動時,人員能清楚辨識設備位置與危險狀態,以利避難逃生或正確操作。
依據法規本文整理之四大類標示規格(尺寸、顏色、字樣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