儲能安全升級:新版《儲能系統消防安全管理指引》全面強化防火距離、熱失控預警與電池分類管理
儲能系統 · 消防安全管理指引 · 2025 解析

儲能系統消防安全管理指引解析

以工程與實務角度,拆解《提升儲能系統消防安全管理指引》: 誰需要遵守?要做哪些風險評估?自動滅火與安全距離如何設計?表後儲能與既設案場又該如何改善?

導向 01

從電力案場走進日常建築

儲能系統(ESS)不再只出現在電力交易場域, 工廠、百貨、醫院、學校與集合住宅都可能導入。 熱失控一旦發生,影響的不只是設備本體,而是整個建築與避難安全。

導向 02

重新定義遊戲規則

新版指引擴大適用對象,要求火災風險評估報告, 明定自動滅火、火警偵測與安全距離,並納入表後儲能與燃料電池等多元技術。

導向 03

影響全鏈結利害關係人

儲能系統供應商、消防設備師、建築師、物業管理與用電大戶, 都需要依據指引重新檢視設計圖說、施工細節與既有案場改善計畫。

BLOCK 01

適用對象與案場類型

指引將「併網型儲能」與「表後儲能」一併納入, 並搭配不同電池技術類型,設定對應的容量門檻與安全要求。

併網型儲能系統

  • 固定式鋰系等電池系統
  • 裝置容量達 20 kWh 以上
  • 參與台電電力交易平台
  • 多為獨立儲能場或變電站型案場

表後儲能系統

  • 作為備援電源或削峰填谷設備
  • 工廠、百貨、醫院、學校、集合住宅等建築內設置
  • 貼近人員活動區,風險更直接關聯使用者

電池技術分類

  • 鋰系、鉛酸、鎳系、鈉鎳氯化物
  • 液流電池、燃料電池等多元技術

實務建議:設計初期先確認「電池技術+認證組合」, 再對照指引條文,避免先畫圖、後補規範而反覆修改。

BLOCK 02

火災風險評估與設計依據

火災風險評估報告是新版指引的核心之一, 不是單純文件,而是防火策略、防火間距與設備設計的共同基準。

必備案場資訊

  • 案場位置、平面與設備布局、周邊土地利用條件
  • 儲能系統容量、數量、技術類型與適用安全標準
  • 建築防火構造及防火時效
  • 監控與管理流程(含 BMS/EMS)
  • 消防車進出動線與可用消防水源容量

報告要回答的問題

  • 可能出現哪些火災情境?包含熱失控、延燒與爆炸
  • 在何種失效條件下,系統會超出可控範圍?
  • 預防、偵測、抑制、隔離與應變各有什麼防護層級?
  • 防火間距、自動滅火與逃生動線是否互相支援?
BLOCK 03

自動滅火設備與水量設計

併網型儲能系統原則上應設自動滅火設備, 關鍵不只是「有沒有設」,而是「選擇何種系統、如何計算水量與備援」。

可採系統型式

  • 密閉濕式自動撒水系統
  • 預動式自動撒水系統
  • 開放式自動撒水系統
  • 水霧滅火設備

部分液流電池或燃料電池,若經風險評估證明危害較低, 得檢附資料向主管機關申請免設。

撒水密度與水源容量

  • 撒水密度:每平方公尺每分鐘 12.2 公升以上
  • 放水壓力:1 kgf/cm²(0.1 MPa)以上
  • 密閉濕式:最遠 24 個撒水頭連續 30 分鐘
  • 預動式:在上述基礎上增加 50% 撒水頭數量

配置與電源備援

  • 撒水頭水平間距 1.8 公尺以上
  • 以緊急電源維持系統連續運作 30 分鐘以上
  • 同步檢討蓄水池、消防幫浦與配電盤耐火保護
BLOCK 04

火警偵測與熱失控預警

標準火警自動警報設備

  • 設置局限型偵煙探測系統(一種、二種或同等性能)
  • 必要時將 BMS/EMS 異常信號移報火警受信總機
  • 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以蓄電池供電,可連續動作 30 分鐘以上

熱成像溫度偵測(早期預警)

  • 連續監測模組或櫃體表面溫度,提早掌握異常升溫
  • 可作為熱失控早期預警的輔助機制
  • 若欲取代傳統火警設備,須檢附標準與試驗證明並經主管機關認可

「偵煙+熱成像」的組合,是目前國際針對 ESS 熱失控風險控制的重要發展方向。

BLOCK 05

安全距離與表後儲能配置

30 公尺原則距離

儲能系統外牆(或等同外牆設施外側)與下列場所距離,一般應保持 30 公尺以上:

  • 公共危險物品製造、儲存或處理場所
  • 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或儲存場所
  • 特定醫療場所與一般住宅建物
  • 停車場及公共道路等人員活動空間

3 公尺條件減距

若同時具備下列條件,可依指引規定將距離縮減為 3 公尺以上:

  • 設置 2 小時防火牆或同等性能防火設備
  • 並設自動撒水設備或水霧滅火設備

表後儲能三種典型配置情境

戶外空地設置
  • 距基地境界線與建物外牆開口≥ 3 m
  • 貨櫃尺寸:長≤ 16.2 m、寬≤ 2.6 m、高≤ 3.2 m
專用建築物內
  • 採防火構造,僅供電氣設備使用
  • 以 2 小時防火樓板、牆壁與防火設備分隔
建築物頂層配置
  • 建築物樓層數 ≤ 10 層且高度 ≤ 30 m
  • 樓板載重經確認不影響結構安全
BLOCK 06

燃料電池與既設案場改善

燃料電池發電系統要點

  • 氣體/液體燃料型:20 kW 以上宜設於戶外或頂樓戶外空間
  • 防風雨構造應採不燃材料
  • 電解製氫型:氫氣體積合計 ≤ 141.6 Nm³,並設氣體偵測器
  • 排氣口距熱源、通風口與門窗 ≥ 4.6 m,並設冷卻撒水或射水設備

既設表後儲能改善順序

  1. 標誌設施: 於出入口與適當位置標示系統資訊、警告符號、通電注意事項、緊急聯絡資訊與滅火方式。
  2. 應變計畫: 制定熱失控、火災爆炸等情境下的關閉程序、檢查與測試流程,以及損壞系統移除機制。
  3. 空間管制: 儲能空間不得作為居住或長時間停留空間,平時上鎖,僅限操作與維護人員進入。

已取得台電併聯審查意見書之案場,仍應依指引提出經消防設備人員簽章之改善計畫, 並於定期試驗前完成優先改善項目。

EXECUTIVE SUMMARY

給決策者的三句話

  1. 新版《提升儲能系統消防安全管理指引》重點在於重新定義適用對象、 火災情境與防護層級,而不只是增加條文。
  2. 防火距離、自動滅火、水量計算與熱失控預警,是儲能案場安全設計的四個核心支點。
  3. 對既設案場而言,先從標誌、應變計畫與空間管制三項著手, 是在合理成本下有效提升安全水準的務實做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