🏗️ 施工安全新規上路!114年版《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指導須知》強化火災預防與避難管理,全程守護建築施工期安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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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工安全 · 防火管理 · 114 年修正

現有建築物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指導須知 114 年修正重點解析

作者:FireLinkX 編輯室|發布日期:2025 年 7 月

 

內政部消防署於 114 年 7 月 17 日修正《製定現有建築物(場所)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指導須知》, 明確要求一定規模以上現有建築物在增改建、變更使用或室內裝修施工期間,應事先訂定「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」, 以降低工地火災與公共安全風險。

施行日期:114 年 7 月 17 日(函頒日) 影響對象:管理權人、防火管理人、施工單位 影響程度:中等偏重大
導向 01

為什麼要訂這個須知?

過去多起工地火災與室內裝修期間事故,顯示「建築物使用中施工」的消防風險常被低估, 尤其是消防設備停用、熱作業火花與避難動線被阻斷。須知依消防法第 13 條第 3 項, 要求事前規劃施工期間的防火管理作為。

導向 02

關心的是「使用中」的工地

本須知鎖定的是已在使用中的「一定規模以上建築物」, 當進行增改建、變更使用或室內裝修並影響原有消防安全設備功能時, 不再把施工視為純工務問題,而是納入防火管理制度的一部分。

導向 03

誰要負責?該做什麼?

須知要求管理權人責由防火管理人訂定「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」,並於開工三日前向所在地主管機關備查, 內容涵蓋消防設備停用管理、熱作業防護、避難動線維持、燃氣與建築安全及教育訓練等。

BLOCK 01|修法背景與適用範圍(概要)

條文依據:壹、目的;貳、實施對象;參、申報程序

修正背景: 須知係依《消防法》第 13 條第 3 項訂定,114 年修正重點在於: 一方面回應使用中建築物施工期間火災風險, 一方面要求將施工期間的防火管理「制度化、書面化」,不再只靠經驗或口頭交代。

  • 實施對象(概要): 消防法第 13 條第 1 項所稱「一定規模以上建築物」, 遇增建、改建、修建、變更使用或室內裝修施工, 若足以影響原有系統式消防安全設備功能,即屬須知適用對象。
  • 責任主體: 建築物管理權人應責由防火管理人另訂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, 並由管理權人報請建築物所在地主管機關備查。
  • 申報時點: 管理權人應於開工三日前,依附表一提報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, 並依附表二填寫查核表。未依規定辦理經查獲者,得依消防法防火管理規定查處。

FireLinkX 提醒: 公開版在此僅提供「誰會被管」與「大致流程」的概念說明, 個案是否適用及申報細節,仍應以條文全文、主管機關作業規定及相關函釋為準。

BLOCK 02|施工中防火管理的主要方向

須知第肆點「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的重點」,將施工期間的消防安全分成幾個主要面向,提供實務規劃的基本框架。

  • 方向一:消防安全設備停用要有「下限」與「替代」觀念
    有停止消防安全設備機能的必要時,須將停用範圍、時間控制在最小必要限度, 並思考替代警戒與通報方式,而非單純關機施工。
  • 方向二:熱作業視同高風險作業
    熔接、焊接、研磨、熱塑、瀝青等會產生火花的工程, 須事前指定防火監督人,落實施工前確認、施工中監視及完工後檢查。
  • 方向三:維持避難動線與防火區劃完整性
    施工不得任意堆積可燃物於樓梯間、避難層或安全梯, 若因工程必須暫時阻礙部分防火避難設施,應規劃替代動線與明確標示。
  • 方向四:燃氣與建築安全同樣納入考量
    鄰近燃氣管路、瓦斯設備或結構構件施工時,須預先辨識風險並採取關閉供氣、 避免產生火花、設置切斷裝置等管理措施。
  • 方向五:施工人員教育與公告制度化
    全體施工人員應接受施工中防護計畫的教育訓練, 工作內容包含滅火、通報、避難引導等實務,並對移工提供其母語教材或說明。

白話理解: 這份須知的精神,是把「施工視為一段特殊防火管理期間」, 不能只停在工程安全,而要有配套的消防、避難與教育措施。

BLOCK 03|受影響對象與建議關注重點

公開版在這裡只提出「該關注什麼」,詳細檢核工具與範本,將留在會員版與付費版中拆解。

對象建議關注重點(概略)
建築物管理權人確認本建築是否屬「一定規模以上」,並建立固定流程: 每逢增改建、變更使用或大型室內裝修前,必須啟動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之訂定與提報。
防火管理人熟悉須知內容與附表格式,能依不同工程性質(如熱作業、消防設備停用、裝修施工) 擬定相對應的防護措施與監督機制。
施工單位/工地主任瞭解施工期間不得隨意停用消防設備、封閉避難動線或堆積大量可燃物, 對於熱作業及燃氣相關工程須事前納入工地管理計畫。
消防機關審查/查察人員建立審閱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與查核表的內部作業基準, 並善用須知提供的附表作為受理提報與現場查察的依據。

※ 權責分工表、提報流程圖與角色別檢核表,將於 FireLinkX 會員版與付費版提供更完整範本。

BLOCK 04|實務風險與早期準備建議

為什麼不能等施工開始再想?

  • 施工中若未事先規劃消防設備停用範圍與替代作為, 一旦發生火災,可能因偵煙、警報或廣播功能不足而放大傷亡。
  • 熱作業、堆置可燃物與封閉逃生通道,是使用中建築施工最常見的火災與避難風險來源, 發生事故後不僅是工地責任,建築物管理權人與防火管理人都可能被檢討。
  • 未依規定提報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並經查獲者,得依消防法防火管理規定查處, 法規與名譽風險都不可忽視。

公開版建議的「第一步」:

  • 建立內部共識:只要施工可能影響消防設備或避難動線,就視為須啟動本須知程序。
  • 與熟悉消防法規的專業人員合作,將「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」納入標準開工流程的一環。

更進一步的「案件盤點流程」、「施工中防護計畫撰寫範本」與「工地主任用檢核表」,將於 FireLinkX 付費版提供可直接下載的工具包。

FAQ|現有建築物施工中常見五個問題

  • 📅 Q1. 須知何時修正?何時開始適用?
    A:內政部消防署於 114 年 7 月 17 日以消署預字第 1140401668 號函修正本須知, 原則上自函頒日起適用;實務上仍請依各縣市主管機關公告或函釋為準。
  • 🏗️ Q2. 只有新建工程才需要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嗎?
    A:不是。本須知針對的是「已使用中」的一定規模以上建築物, 在增建、改建、修建、變更使用或室內裝修施工並影響消防安全設備功能時,才需要另訂計畫。
  • 🧾 Q3. 一定要在開工前送嗎?如果來不及怎麼辦?
    A:須知明定管理權人應於開工三日前提報主管機關備查, 如有期程壓力,建議及早與消防機關或專業顧問溝通,不宜事後補救。
  • 🧯 Q4. 熱作業一定要做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嗎?
    A:只要屬本須知適用範圍,且施工期間有熔接、焊接、研磨等會產生火花之工程, 就應在計畫中納入防火監督人指定、滅火設備準備及可燃物隔離等管理措施。
  • 📘 Q5. 有範例可以參考嗎?
    A:內政部消防署公布之須知附有「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範例」及附表, FireLinkX 也將在會員版與付費版整理成可直接套用的實務版範本。

EXECUTIVE SUMMARY|給決策者的三句話

  1. 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,是把「建築物使用中施工」正式納入防火管理制度的一環。
  2. 每一次增改建、變更使用或大型室內裝修,都是一次消防風險大洗牌,不能只用工程角度思考。
  3. 越早將須知要求轉換成內部標準流程與表單,越能降低審查、查處與事故責任的綜合成本。
想看更深入?
🔹 會員版:條文重點對照、角色別檢核提醒、施工情境問答。
🔹 付費版:計畫書範本、查核表、案件盤點流程圖與對業主說明簡報模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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